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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前11个月近八成行政村 用电量保持增长

国家电网报 发布时间:2021-12-20 08:43:37 作者:陈丽莎 黄翔 丁麒

  本报讯 12月15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浙江省2021年前11个月乡村用电量及活跃度分析报告,运用营销大数据分析全省乡村用电量和乡村活跃度情况。

  报告显示,前11个月,浙江省累计用电量保持增长的行政村有近八成,同比增长20%以上的行政村超过9000个,占全省行政村数量的31.1%。从数据可见,浙江省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成效正在彰显。

  其中,金华市累计用电量涨幅超20%的行政村占全省涨幅20%以上行政村比重的23.5%,居全省首位。近年来,金华市引进人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休闲观光及田园种养文化旅游地。据统计,前11个月,金华市2133个行政村用电量涨幅超20%。浙江省台州市、嘉兴市、丽水市的行政村用电量涨幅居前列。在用电量涨幅前20名单中,台州市的行政村占6个,嘉兴市、丽水市的行政村分别占3个。

  国网浙江电力以乡村居民客户连续6个月总用电量是否大于24千瓦时分析乡村活跃度。数据显示,全省居住率呈上升趋势。11月份,浙江省乡村居住率为77.2%,同比增长1.3%,前11个月乡村居住率区间均维持在77.0%~80.0%。受春节、寒假等因素影响,1月份居住率最高为79.1%。从变化趋势来看,省内乡村各月份居住率整体较平稳,波动不大。

  从居住率水平来看,嘉兴市乡村居住率为86.5%,居全省首位。这与嘉兴市统筹城乡发展分不开,嘉兴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7年全省第一,城乡收入差距为全省最小。

  从居住率变化趋势看,超八成乡村居住率同比增长,温州市增长幅度最大,同比增长3.9%。全省乡村居住率为100%且户数为100户以上的行政村有15个,分布于金华市、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衢州市及温州市,其中金华市乡村居住率100%的行政村有8个,占全省的五成。

  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浙江省推进城乡用电同质化、均等化,目前城市电网供电可靠率为99.9857%,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为99.958%,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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