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召开3月份安全工作例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郝智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副总经理梁景坤、闫军、白凤英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生产单位设视频分会场。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国家能源局、自治区领导调研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会议通报近期行业内安全事故、公司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治区安委会202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典型问题。总结分析3月份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重点工作。
郝智强要求,一是思想要“绷紧弦”,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公司上下要增强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从安全第一的角度出发,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责任要“扛在肩”,保证安全责任层层压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定安全职责,各分管业务负责人要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各自安全职责。
三是行动要“拉满弓”,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四不两直”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严抓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把握作业计划与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高度重视生产工程设备质量,加强排查整改,完善相关制度,严控产品质量。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狠抓自身管理责任落实,督导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要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隐患做到查到、改到、防到,把施工风险降到可控范围。
各单位要坚决抓好现场安全管控,做深做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进度。要认真组织设备预试检修工作,统筹制定设备检修、缺陷处理计划,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要深入开展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安全大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动态清零”原则及时跟踪整改。
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客户侧安全检查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客户侧用电安全隐患问题,加快推动客户侧隐患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稳定用电。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合同管理等相关问题整改,做到立行立改。(王云龙 赵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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