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与新疆自治区政府签署协议共同推进小城镇电网改造升级

发布时间:2016-06-30 来源:国家电网报

  6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签署了《共同推进新疆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合作协议》,就共同推进新疆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范围、目标、配套政策资金落实以及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等事项达成共识。公司副总经理刘泽洪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刘建新在协议上签字。

  刘泽洪代表公司感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的关心和支持。他说,此次签署协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国家电网公司党组的统一安排,继续加大对新疆小城镇(中心村)的农网改造升级力度,加快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刘建新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公司多年来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国网新疆电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国网新疆电力的支持力度,与国家电网公司共同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

  据了解,国网新疆电力经营区域内共有860个小城镇(中心村),涉及115万人口;新通电及改造的农田灌溉机井5922眼,涉及约150万亩农田。根据协议,2016~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完成全部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实现经营区域内平原地区农田灌溉机井“井井通电”。到2017年,小城镇(中心村)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5%,综合电压合格率98.9%,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36千伏安。

关键词: 国家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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