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力推动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

发布时间:2016-09-21 来源:国家电网报

  9月19日,在江苏太仓市供电公司的推动下,太仓市伊维艾橡塑制品厂替代原先1台1蒸吨燃煤锅炉的1套容量185千瓦蓄热式电锅炉供热的项目正式投运,每年将以37万千瓦时的用电替代燃煤700吨。这是江苏省经信委和物价局9月8日联合发出《关于实施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后取得的最新成果。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6年至2018年,以工商业用户为重点,兼顾整治分散燃煤小茶炉、小炉灶,重点推进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油)锅炉的替代或淘汰;对于10~6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综合应用电能替代、集中供热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计划具体包括:饭店、宾馆、医院以及办公写字楼、商场、体育场馆等领域推广蓄热式电锅炉,力争推广1000台,用电容量约60万千瓦;塑料、橡胶工业、制药、纺织、印染等行业推广电气混合式蒸汽锅炉、熔盐蒸汽电锅炉、固体蓄热式电锅炉等技术,力争推广250台,用电容量约75万千瓦;燃气(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对分散式燃煤(油)小茶炉、小炉灶等进行电锅炉替代改造,力争推广5000台,用电容量约20万千瓦。

  为了将推广工作落到实处,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指出,除对淘汰燃煤(油)锅炉的用户执行原有的3万元/蒸吨补贴政策外,对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改造项目按蒸发量给予电量奖励,其中,大工业电锅炉、一般工商业蓄能式电锅炉、直热式电锅炉每蒸吨分别为31万、27万、12万千瓦时的谷段电量一次性奖励;从促进削峰填谷,并降低用户运行成本出发,对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实施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的用户,按照其电锅炉低谷使用电量,每千瓦时再分别给予0.078、0.067千瓦时的电量奖励;各地供电公司主动介入,优化接入工程服务,用户因实施电能替代改造增容而引起的10千伏(20千伏)及城区低压线路接入改造工程,由供电公司负责投资。

  早在2015年,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就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大力推进电锅炉替代,创新开展“电锅炉江苏行”专项活动,共推动实施重点电锅炉(窑炉)项目526项,推广电锅炉(窑炉)2671台,增售电量达60.33亿千瓦时。今年,国网江苏电力“点”“线”“面”结合,推进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在全省建设64个无燃煤示范区,计划推广3000台电锅炉,至8月底已完成1766台。

关键词: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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