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放管服”支持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简化电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在2019年6月底前实现电网建设项目“一窗受理、一次审批、最多跑一次”的极简审批,以及“一号申请、一网审批、全程网办”的并联同步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三表集抄”“四网融合”配套支持政策,鼓励供水、供气、通信企业加强与电网企业的统筹合作;科学规划电源建设规模和布局,确保发电能力充足、结构优化。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电网规划项目纳入政府“多规合一”,严格保护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并优先保障电网项目建设用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督导做好电力线路树障清理等工作。
省能监办做好电网安全生产和设备运维的监督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建立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引导电源侧和需求侧按市场化方式参与调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指导实施智能小区和智能建筑标准规范和推进政策措施,鼓励房地产商、物业等项目业主与电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共同开发模式。
各市县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力设施用地保障工作,采用包干方式负责青赔和征地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好辖区内电网建设遇到的相关问题,按照需求建设配套配电网电缆管沟。研究落实辖区存量小区配电设施改造资金,推动小区抄表到户。
(三)全方位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1.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海南智能电网建设的资金支持。合理核定海南电网输配电价水平,根据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原则,积极研究以市场手段解决电价问题,为海南电网公司提供投资能力保障。研究琼中抽蓄电站与联网二回线路运营成本的投资回收机制。
2.南方电网公司持续向海南电网公司注入资本金,探索债转股和产业基金等方式降低海南电网公司资产负债率。指导海南电网公司通过资本控股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更多灵活优惠的融资支持,降低海南电网公司融资成本。
(四)及时完成配网电缆管沟建设任务
加快提升海南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程,确保2019年6月底前各市县全部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电缆管沟建设任务,为电缆入地项目以及提高配网可转供电率、电缆化率和降低客户平均停电时间,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方案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五)加快推进居民住宅小区抄表到户
对于新建小区,结合海南实际尽快出台《海南省新建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办法》,修订《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明确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各个环节的政策及要求,落实小区抄表到户后续维护费用,实现抄表到户。对于存量小区,研究明确配电设施改造资金来源,在完成小区配电设施和户表改造后,实现由电网公司抄表到户。
(六)建立智能电网技术保障体系
紧密依托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海南电力科学研究院和智能电网实验室,加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力度,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保障体系。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快建成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及监测平台,增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成覆盖调度主站、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生产控制大区的全方位网络安全状态感知预警平台及网络安全监控中心,构建可监测、可溯源、可控制的纵深防御体系。
(七)加强舆论宣传与示范展示
南方电网公司、市县政府和海南电网公司,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持续加大建设智能电网的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企业和百姓积极参与到智能电网建设中,全力支持建立完善的智能发电、智能用电体系。在海口、琼海博鳌分别建设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展示厅,集中展示海南智能电网建设示范效果。
(八)做好监督与考核
省发展改革委要将智能电网建设项目及各项保障工作按职能、属地原则分解至相关单位,并牵头做好智能电网三年建设方案的全过程监督与考核,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推进情况,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要予以督促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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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放管服”支持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简化电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在2019年6月底前实现电网建设项目“一窗受理、一次审批、最多跑一次”的极简审批,以及“一号申请、一网审批、全程网办”的并联同步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三表集抄”“四网融合”配套支持政策,鼓励供水、供气、通信企业加强与电网企业的统筹合作;科学规划电源建设规模和布局,确保发电能力充足、结构优化。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电网规划项目纳入政府“多规合一”,严格保护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并优先保障电网项目建设用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督导做好电力线路树障清理等工作。
省能监办做好电网安全生产和设备运维的监督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建立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引导电源侧和需求侧按市场化方式参与调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指导实施智能小区和智能建筑标准规范和推进政策措施,鼓励房地产商、物业等项目业主与电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共同开发模式。
各市县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力设施用地保障工作,采用包干方式负责青赔和征地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好辖区内电网建设遇到的相关问题,按照需求建设配套配电网电缆管沟。研究落实辖区存量小区配电设施改造资金,推动小区抄表到户。
(三)全方位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1.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海南智能电网建设的资金支持。合理核定海南电网输配电价水平,根据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原则,积极研究以市场手段解决电价问题,为海南电网公司提供投资能力保障。研究琼中抽蓄电站与联网二回线路运营成本的投资回收机制。
2.南方电网公司持续向海南电网公司注入资本金,探索债转股和产业基金等方式降低海南电网公司资产负债率。指导海南电网公司通过资本控股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更多灵活优惠的融资支持,降低海南电网公司融资成本。
(四)及时完成配网电缆管沟建设任务
加快提升海南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程,确保2019年6月底前各市县全部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电缆管沟建设任务,为电缆入地项目以及提高配网可转供电率、电缆化率和降低客户平均停电时间,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方案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五)加快推进居民住宅小区抄表到户
对于新建小区,结合海南实际尽快出台《海南省新建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办法》,修订《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明确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各个环节的政策及要求,落实小区抄表到户后续维护费用,实现抄表到户。对于存量小区,研究明确配电设施改造资金来源,在完成小区配电设施和户表改造后,实现由电网公司抄表到户。
(六)建立智能电网技术保障体系
紧密依托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海南电力科学研究院和智能电网实验室,加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力度,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保障体系。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快建成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及监测平台,增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成覆盖调度主站、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生产控制大区的全方位网络安全状态感知预警平台及网络安全监控中心,构建可监测、可溯源、可控制的纵深防御体系。
(七)加强舆论宣传与示范展示
南方电网公司、市县政府和海南电网公司,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持续加大建设智能电网的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企业和百姓积极参与到智能电网建设中,全力支持建立完善的智能发电、智能用电体系。在海口、琼海博鳌分别建设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展示厅,集中展示海南智能电网建设示范效果。
(八)做好监督与考核
省发展改革委要将智能电网建设项目及各项保障工作按职能、属地原则分解至相关单位,并牵头做好智能电网三年建设方案的全过程监督与考核,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推进情况,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要予以督促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