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大唐发电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建设庐山市沙岭二期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5,826.06万元,其中30%为资本金,为人民币4,747.82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建设瑞昌市蜈蚣山二期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5,093.98万元,其中30%为资本金,为人民币4,528.2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建设广昌县金华山二期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2,325.44万元,其中30%为资本金,为人民币3,697.64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本年度可在人民币30亿元额度内,决定光伏和风电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向大唐海外技术服务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结合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按照10%的持股比例向海外技术公司增加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累计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增资后安徽公司在海外技术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