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国家电投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由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民主持,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江毅,党组副书记、董事祖斌,外部董事朱鸿杰、李家模、杨继学、戴德明,职工董事李厚新出席会议。
会议同意聘任陈西为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吴姜宏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同意职工董事李厚新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会议批准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董事会评价管理规定,修订了集团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所属企业董事会评价管理规定的制定是国家电投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发展要求的积极举措,将有效促进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合规管理规定的修订有效扩宽了合规管理重点领域、优化了运行机制,规范了全过程闭环管理,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夯实了基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一系列项目投资决策,听取了关于董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行权情况的汇报。
国资委改革局企业改组处处长杨磊、企干一局(董事会工作局)董事会工作处干部董昆仑到会指导。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夏忠、王树东,总会计师陈西,总法律顾问吴姜宏,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计财部、资本部、发展部、国际部、法商部、审计部、产业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专职董监事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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