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云官网注册网址是什么讯 6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福建晋江热电公司顺利取得排污权核定批复文件,即《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排污权审核意见的函》(泉环排污核定〔2021〕7号)。在正式取得该批复之前,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4日期间,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官网上公示了该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同意见。
实施污染物超低排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公司根据福建省“推进现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要求,在2020年7月份至2021年2月期间加快实施现有两台锅炉实现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不同煤种、不同工况条件下,两台锅炉排放的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按基准含氧量6%)均符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浓度要求。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该公司立即部署启动排污权核定工作,通过精心组织、细化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排污权核定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该公司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完成了初始排污权核定申请登记表、可交易排污权核定申请登记表、排污权核定申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编制,并提交至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审核,同时积极配合参与由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厦门市排污权中心、三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排污权核定权威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会,根据评审专家审查结论,《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申请报告》内容符合福建省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要求。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排污权审核意见的函》,该公司核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分别为20.1吨/年、2.54吨/年、698吨/年、698吨/年,初始排污权有效期为2021年6月8日起算5年;此次除了核定初始排污权外,还同时核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类可交易排污权,分别为516吨/年、438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类可交易排污权的有效期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6日。此次排污权的顺利核定为该公司1×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的新增污染物总量来源提供了有效支撑,同时在满足扩建工程所需总量的基础上,通过排污权市场交易出售全部富余排污权总量可获得1150万元收益,为该公司创收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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