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强2020年统调发电用煤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完成省统调发电用煤年度控制目标任务,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各发电企业要做到:
1.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统调电煤控制严峻形势。1-8月,浙江全省统调电煤完成削减量285万吨,完成年度目标的63%,但6月以来,全省统调发电用煤增长明显加快,其中6-8月用煤总量已同比增长13.1%。且据预测,浙江省后续用电增长仍将维持较高水平,加之冬季发电用天然气供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年度统调发电控煤形势不容乐观。
2.守牢底线,细化落实月度发电用煤安排。浙江省预安排9月、10月、11月统调发电用煤分别为570万吨、550万吨和550万吨,确保9-11月统调发电用煤控制在1670万吨以内,提前完成全年统调电煤削减任务。12月安排统调发电用煤790万吨左右,和上年同期持平。
3.协调联动,全力增加天然气机组发电。8月统调天然气机组发电量34亿千瓦时左右,同比增长接近一倍,最大开机容量达1030万千瓦。未来,浙江省电力公司要进一步优化调度,合力安排天然气机组开机方式,满足全省电力供需【平衡和控煤工作需要。
4.深化改革,有效保障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继续安排、鼓励天然气发电机组平价上网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机组发电工作。
5.强化监督,压实发电企业控煤责任。鼓励燃煤电厂使用5200大卡及以上热值的电煤,加强节能调度,优先调度单位发电原煤耗低的机组,对已超发电用煤指标的,可适当安排机组调停或按最小方式、最低技术出力调度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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