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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煤炭中心:进一步严肃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

全国煤炭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22 11:43:08

  9月19日,全国煤炭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严肃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的通知,请未完整报送8月份履约数据和1-8月份履约数据的企业,9月20日前务必完成履约数据报送工作。从9月份开始,对于不履约案例违约即追责,执行“欠一补三”合同条款。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严肃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报送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 年下半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并严格做好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按政策要求履约,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大部分供需企业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能够及时、准确、全面的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据实报送履约情况。

  连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每天组织召开电煤中长期合同不履约案例核查会议,针对供、需企业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报送8月份履约率低或报送差异较大的合同,进行重点分析研判。为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请供、需企业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监管台账内的每一笔合同,及时、准确的完成履约数据报送工作。请未完整报送8月份履约数据和1-8月份履约数据的企业,9月20日前务必完成履约数据报送工作;对于已完成履约报送数据企业,请抓紧核对履约数据报送是否正确。避免出现因自身报送错误、供需双方口径不一致等情况干扰履约监管工作,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将如实记录履约数据报送情况,并将有关数据按照文件要求每日更新共享至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以后月份的履约情况,须不晚于次月的12日前向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在线报送。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有关事项并做好8月份不履约案例报送的通知》要求,从9月份开始,对于不履约案例违约即追责,执行“欠一补三”合同条款,此后再次违约加倍追责。请各有关企业(含部分开展履约数据报送的地方交易中心)高度重视,对照2022年下半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监管台账合同逐笔梳理,全面、准确、及时开展履约数据报送工作,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将全力做好履约监管平台支撑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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