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电集团公司邀请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专题视频讲座。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高嵩主持讲座并作总结讲话。
邬燕云结合理论知识和法制经验,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深入阐述了安全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对企业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尽职免责提出了意见,并深入剖析了“江西丰城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高嵩就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扎实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基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的政治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工作的部署上来,深入贯彻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确保基建安全稳定。二是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打造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基建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风险预控、隐患治理。三是务求实效,扎实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各项活动。要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安全管理创新手段,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就当前防洪度汛和高温防暑工作,他强调,要结合当前雨季汛期特点,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结合各工地实际,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减轻现场工人劳动强度,防止高温作业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集团公司总师、总助,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讲座;各分(子)公司和新投产、在建、拟开工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讲座。(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