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获悉,株洲发电公司获评2016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是公司系统内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也是株洲市获此殊荣的两家企业之一。这是株洲发电公司继2006年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并保持至2016年之后,文明创建工作再获新佳绩,标志着该公司文明创建工作迈向了新的台阶。
近年来,该公司党委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系统工程和关键环节,坚持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夯实文明基础,创新创建机制,助推公司可持续发展。一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四好”标准,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创建机构,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二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文明风尚传播、企业文化建设,着力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三是大力实施人才强企,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四是关心服务职工,着力保障职工权益,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五是加强民主管理,切实履行厂务公开。六是深入开展普法宣教,加强内部治安管控。七是大规模开展环保和节能减排改造工作,抓好绿色发展,建设中国美丽电厂。多年来,该公司还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中国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全国践行生态文明优秀企业、中国美丽电厂、中国大唐集团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国大唐集团文明单位等多项省部级荣誉。
一直以来,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荣誉申报工作,思政部牵头组织从去年年初开始着手准备、精心策划各项申报、迎检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使得该公司文明标兵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省、市、区三级文明办的一致肯定。
接下来,该公司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助力企业开创生存发展可持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