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刘家峡水电厂认真落实国网监察局、省公司关于“逢节必查、逢查必报”和“监督检查零报告”的要求,扎实开展了对下属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认真检查了各单位国庆节、中秋“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
在“双节”之前,刘家峡水电厂扎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办公系统发出“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假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同时提出了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三项具体要求。同时转发省公司通知,要求全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监察局《关于国庆中秋“双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切实抓好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并于“双节”期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对重点人员(党政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场所(厂属宾馆、接待处、餐厅)、 重点区域(应急值班室、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主要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纠正“四风”情况等做了重点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经检查双节期间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四风”情况。
该厂纪委严格按照国网公司和省公司规定,不定期运用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问题线索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下属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驰而不息抓“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