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华电福建池潭水电厂为加强整治“四风”问题,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厂纪委在节前下发了《关于整治“四风”问题,抓好“两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早提醒、早打预防针,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各自关好“门窗”,守好“廉关”,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强化学习教育,严格责任担当。春节前,该厂党委中心组、纪委中心组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了集团公司《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党员干部要有“永远在路上”的认识和定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法纪意识。节日期间,该厂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学习讨论警示教育片《褪色的人生》,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华电招标公司袁常旭、邵海立严重违规违纪涉嫌犯罪案件的通报和关于福建周宁抽蓄项目招标采购违规违纪案件的通报等典型案例,用案例深刻警醒大家,起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的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通过学习,要求大家在思想认识上要深刻反思,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大家表示要管住自己的嘴和手,在反腐问题上绝不能有丝毫放松。
重申纪律要求,严守纪律底线。该厂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赠送贺年卡、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对“四风”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保持清醒认识,杜绝“节日病”发生。
该厂纪委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纪检监察部门紧盯“两节”期间的廉洁行为和“四风”问题的发生,做好节后的专项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