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发电公司党委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7年来,突出“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政监督,驰而不息严防“四风”反弹。
该公司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公司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切实调研改进,控制随行人员数量,简化接待程序和标准;重大会议和场合带头讲短话、开短会,为公司党员干部带好头、做示范;杜绝走访送礼、公款宴请、公车私用等不良现象,减少了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跑、冒、滴、漏”等不节俭行为。
通过与市检察院共设的巡回检察联络室,加强外部监督;规范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实行重点工作“月报”工作制度,本部门自我客观评价,部门间提出监督考核意见,分管领导点评,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每季度对24个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廉洁、风气、效率、业绩四个方面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列入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促进作风建设不断改进。
组织各支部经常性学习《条例》《准则》等纪检法律法规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精心开展警示教育、家风“道德讲堂”等活动,特色开展“读书思廉”、预防“微腐败”大讨论、“检企共建”传廉活动,常态化廉政教育以知促行。同时,认真开展招标管理、煤炭营销、融资性贸易、个人经商办企业等“四项治理”工作,以及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和“小金库”治理工作,强化风险防控,达成防止“四风”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