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你去北京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招评标工作,未按要求向公司纪委提前报告,请作出详细说明!”
“上月你有去江苏参加技术展览会,未及时向公司纪委报告……”
这是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纪委对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开展一对一约谈,践行“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2017年底,泉州公司着力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全面实行中层管理人员有关事项提前报告制度。要求中层管理人员在参加招评标、婚丧嫁娶、外出考察、公差培训等关键时段提前向纪委报告。纪委归纳总结不同情况易发生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库,在接到中层管理人员事前报告后,纪委向其发送有针对性的预防提醒短信,提醒其应注意的事项,对其进行告诫和监督。
春节过后,该公司纪委通过查阅差旅凭证、培训教育凭证,搜列出3名中层管理人员在招投标、外出考察等时段未向公司纪委提前报告,及时约谈相关中层管理人员。通过密集化约谈,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强力“纪律清醒剂”,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泉州公司纪委将按照集团公司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廉洁自律谈话和约谈提醒,做好预防和防微杜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