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16日,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罗景一率队赴国电四川区域企业调研,听取国电集团公司及四川公司、大渡河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汇报。
罗景一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国电集团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领导人员以上率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落实,纠正“四风”工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四川公司注重细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标准,用案例教育党员干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大渡河公司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勇于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罗景一进一步强调了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要求,企业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认真抓好每个节点,及时提醒管理人员,把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对“四风”问题要常抓不懈、力度不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
调研期间,国资委纪检组与四川公司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个别访谈,并与该公司有关部门职工座谈交流。
国资委纪检组副局级纪律检查员邵飞、三室有关人员,集团公司监察部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