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27日晚,湘潭发电公司60万千瓦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系统投入运行。根据目前在线监测的数据显示,经过超低排改造后,3号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指标较改造前分别下降80%、60%和80%以上,达到国家要求的火力发电机组超低排放限值。
连日来,湘潭发电公司领导及脱硝项目部、环保部、设备部、各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加班加点战酷暑、甚至通宵值守在现场,精心调试超低排改造的设备、系统,确保整体投运后运行正常、指标达标。
据悉,按照国家环保部2015年颁发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湖南省发改委2015年下发《湖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对湖南火电厂现役燃煤机组的排放限值提出了超低排放要求,其中特别对位于长株潭这一国家两型社会示范区和国家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的湘潭发电公司、长沙发电公司、株洲发电公司的发电机组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值:要求2018年,三家发电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
长期以来,作为湖南省长株潭地区重要电源支撑点的湘潭发电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该公司四台机组均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国家“十二五”氮氧化物治理要求,该公司分别于2012、2013、2014完成四台机组SCR脱硝改造。为提高除尘效率,该公司分别于2009、2010年完成两台30万千瓦机组布袋除尘器改造工作,2014年完成两台60万千瓦机组电除尘三相高频电源改造。湘潭发电公司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自投产后,运行稳定,各项排放物均稳定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在历次国家环保部核查核算及省、市环保部门检查中均受到一致认可。
在国家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出要求之后,湘潭发电公司积极行动。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是该公司启动的首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自开工以来,公司协调参与工程的各相关方克服场地小、项目多、任务重、工期紧等诸多困难,生产系统相关部门优化改造方案,严把作业工艺关,合理安排人力物力,提高效率。该公司全面强化施工过程的管理管控,对于所有外包队伍开展“一对一”安全培训课堂,严格准入管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管理,严格执行“三讲一落实”;还按照“四不两直”的相关要求,定期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多措并举确保改造工程现场安全。
据悉,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湘潭发电公司3号机组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525吨、烟尘排放158吨、二氧化硫排放1208吨(按机组年利用小时5000小时计算),将对进一步改善长株潭地区空气质量环境起到积极作用。(谭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