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15年5月21日的下午,我拿着四百元的“意外之财”,这是我第一次写稿子得的稿费,那种欣喜的感觉是工资卡里永远都不曾找到的感觉。高兴之余,决定拿这“意外之财”为家人买份他们需要的礼物,让他们共享我的快乐。
我到超市给老爸买了瓶酒,酒是老爸的最爱,给老妈买了条丝巾,给儿子买了个遥控汽车,给老婆买了双鞋。从商场走出来时,才发现没有为自己买礼物,但是想到家人收到礼物时开心的样子,我已心满意足。
回到家,他们看我大包小包的不觉异口同声地问:“你今天怎么了?中彩票了?”
我说:“我今天发稿费了,四百元大洋!”
“哇,爸爸真棒!”儿子眼睛放着崇拜光芒。
“看,这是我给你们买的礼物,让你们一起分享我的快乐。”
这一晚,我带着酒意,和家人分享着这稿费带来的快乐,开心而满足。
第二天,我来到单位,同事们都说:“老齐,听说你发稿费了,中午请吃饭昂!”。
“稿费昨天已经超额花光了,我现在一贫如洗。”我说道。
“去、去,不要找借口,你写文章就能挣钱!这是多么应该值得庆祝的事啊,中午饭你必须请……”
“好、好,中午我请客,大家庆祝一下!” 得,请客我又欠下差不多一千元的债,而且这债只能用下一次稿费来还。不过,这债我欠得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