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发电公司出台相关制度,对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的管理进行规范。
该公司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应该分类贮存在危险品库内,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劳动部门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必须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进行处理。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同时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并要求,各部门申请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写明物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同时要应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存放总量,试验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1Kg,生产用料以当班仅够用为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