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上级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总体工作部署,湘潭发电公司飞宏物业分公司日前向广大生活区业主下发了《关于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生活区物业管理标准》等3份文件,明确了生活区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制度。
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工作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启动物业收费是本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即将实施的该公司生活区物业收费工作,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生活区硬件设施改造、软件管理提质与物业服务收费同步进行。该公司近几年在生活区硬件设施改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期成立了老区业委会,改选了新区业委会,设立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为实施物业收费制定奠定了较好基础。自6月份起,该公司物业分公司提升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对生活区物业综合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等5个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和量化,生活区软件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升。实施物业收费后,该公司将持续开展小区物业软硬件设施的提质、改造工作。
二是生活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按步骤、分阶段开展。根据上级关于2018年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要求,生活区目前暂时由该公司飞宏物业分公司管理,以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业社会化工作。同时,参照周边区域同类生活区物业收费情况,该公司飞宏物业分公司制定下发了《生活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该公司员工住户作出了暂时执行或比照执行较为优惠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在实现平稳过渡之后,生活区物业服务机构将根据国家政策及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适时变更,物业收费标准亦将随之调整,最终实现生活区物业管理的全面分离移交。
三是新、老生活区执行区别性收费标准。基于新、老生活区物业管理基础的差异性,物业收费对新区执行较高标准、对老区执行较低标准。如同样的多层楼房住宅,新区非公司员工住户每月按0.88元每平方米收取,老区非公司员工住户按每月按0.68元每平方米收取。除住宅外,公司对外租赁的门面、幼儿园等场所,新、老生活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均体现了一定差异。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自2012年开始,由国资委主导并与地方政府共同推进开展了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要求2018年基本完成,同时要求工作结束后不再允许企业为“三供一业”提供补贴或承担有关费用。根据上级公司要求,该公司生活区供水已经由中环水务公司全面接管,供电分离移交改造正在进行,物业管理暂由飞宏物业分公司接管,自今年7月1日起通过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等方式,逐步减少企业对生活区管理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