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发电公司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厂务公开管理。
该公司明确,必须定期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企业领导者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向企业职工公开,进而实现包括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内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指出,企业行政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体,厂务公开包括厂级公开、部门政务公开和班组班务公开三级。明确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是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考核;负责制定厂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负责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内容、实施办法的制订、修订和解释;教育、纠正、处理违反厂务公开的单位和个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工作汇报,分析工作情况,布置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厂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记录建档。同时规定厂务公开工作小组是厂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机构,按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承办落实厂务公开具体事项;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和职代会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相互配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在不涉入商业及技术秘密的情况下,认真实施公开;承办各责任部门提交有关厂务公开内容的审核及报批手续,并按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进行公开;不定期对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报告,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持续改进;做好厂务公开有关会议记录和公开材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以确保厂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