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季度以来,国电九江发电厂为提前做好冬储煤工作,针对市场燃煤供应偏紧的情况,在阳光采购计划的基础上,增购了一批市场煤。为确保燃煤煤质,并有效维护企业利益,该厂纪委从加强燃煤监察入手,通过开展市场煤专项监察以及采取有效措施等方式,实现了来煤按热值单船结算,从而为企业提质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在市场煤专项监察工作中,为使燃煤监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该厂纪检监察审计部汇同设管部、发电部、储运部、燃料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五方监督”;同时,该厂还在燃煤集中到场、用汽车进行市场煤转运时,抽调部分职工代表,与五部门监管人员共同深入江边码头、煤场对转运煤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避免了亏吨、亏卡现象的发生;不仅如此,该厂燃煤监察员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江边水来煤采、制、化过程的监督,并将每批煤船人工采制化数据与燃料智能化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是否有误差,从而有效保障了数据真实,确保了燃煤质量可靠。
在该厂此次市场煤专项行动中,燃煤监察员通过反复比对采制化数据,发现一批市场煤5条煤船共计26210吨燃煤,有部分煤船热值低于合同标准的情况。其中1、4、5煤船来煤燃煤热值掺混值为5300大卡,而2、3煤船热值只有4900大卡。针对这一情况,该厂纪委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煤炭购销合同》条款,并立即修改与燃煤供应商合同条款,最终采取以单条煤船实际热值定价的方式结算,不仅避免了煤炭采购过程与供应商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还有效减少了该厂经济损失,为该厂全力冲刺年终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