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获得由丰城市环保局发出的全市首批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保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也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
为确保7月1日做到“持证排污”,作为连续四届全国文明单位,丰城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及集团公司环保工作目标要求,着力抓好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实施工作。强化沟通协调,主动与省、市各级环保部门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地方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强化组织保障,充实人员力量,抽调环保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攻关小组,确保工作专人负责;强化学习培训,认真领会学习新环保法等相关国家、地方政策,组织专人参加排污许可证申报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环保管理人员对排污许可证办理的流程、资料、信息申报等业务技能水平;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流程,分解工作任务,根据办证申报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数据、排污设施、排污参数、环评及排污总量控制等列出“任务清单”, 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及时做好申报系统信息完善工作。同时健全工作反馈机制,及时跟踪排污许可证审核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申领过程遇到的问题困难,为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下一步,该公司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进一步着力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改造升级和定修维护、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监查,完善各类记录台账,积极主动接受环保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的环保、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