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燃煤成本占发电总成本的70%以上,在企业经济效益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临汾热电公司高度重视成本占比最大的燃料管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的前提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燃料管理监督监察的新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
临汾热电公司把燃料采购、合同招标、风险管控、责任管理与纪检监察进行无缝对接,将所有“花钱”的业务全部纳入到纪检监督监察范畴,力求通过对燃料管理全过程的监督监察,堵塞漏洞、规避风险,实现廉政风险管控一条龙。该公司一方面加强燃料管理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确保党风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另一方面对入厂煤采购环节、国有大矿出矿煤热值、采制化现场监控、入厂煤采样、制样环节及热值差日分析执行等环节加强监督监察,确保各环节工作过程数值真实准确、公开透明、阳光无死角;此外,该公司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确保燃料管理各级人员廉洁从业,远离职务犯罪;并且针对供应商实行专项监督监察,认真执行供应商廉政回访制度和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实行网上招标、公开竞价的阳光采购管理模式。
通过实施一系列有针性的措施,该公司燃料管理监督监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仅提高企业抵御内外部风险的能力,同时营造了良好的燃煤采购环境和合作平台,为完成经营管理任务目标保驾护航。(临汾热电公司 陈亚惠 刘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