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获悉,福建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3号等4台机组超低排放环保验收情况的函》中的有关意见批复了福建省第一批获得超低排放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截至文件批复日,泉州公司可实际增加的环保电价收入金额约1094万元,系公司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福建公司总体部署,全力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工作以来,于增收结支方面所取得的较为喜人的成绩。至此,泉州公司3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系列工作暂告一段落。
回顾过往,我们看到,高效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系列工作,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担当的一种体现,更能为提质增效工作扎实推进提供助力。
通力协作,确保技改工程顺利完工。2015年8月,3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正式开工建设。在公司统筹谋划,各部门通力协作下,技改工作高质量、有序的按期完成了,并实现了长周期的稳定运行。2016年上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平均值分别为13.85mg/Nm3、42.74 mg/Nm3、4.93 mg/Nm3,均稳定达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水平。除机组正常启停阶段外,各污染因子达标排放率均为100%。
积极主动,跟踪电价落实情况。在深入解读政府相关文件后,公司立即意识到超低排放不但能为区域减排作出贡献,同时于企业自身在环保电价补贴、三公发电小时、减少机组调峰方面均大有裨益,立即指派专人从环保验收监测至物价部门补贴电价批复等各环节进行跟踪推进,确保了各个环节工作的有效衔接及顺利开展。
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泉州公司将总结3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抓好落实4号机组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系列工作。通过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环保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及作业标准》以加强和规范环保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切实抓好4号机组环保改造工程各环节的工作质量、工程进度以确保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可控、在控,最终确保工程的整体试运、验收、电价获取工作顺利完成,为提质增效、增收节支工作再添新成绩。(邱筱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