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4号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表明该项目已顺利通过了市环保局的现场验收。
日前,泉州市环保局会同区环保局一行6人分别对泉州公司环保设备现场情况、4号机组CEMS设备、采样监测平台建设情况、历史运行参数、检修运行台账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该公司扎实的基础工作获得了验收组的一致好评。
泉州公司4号机组自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工以来,运行良好。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值达13.67mg/Nm3,氮氧化物排放均值44.92mg/Nm3,烟尘排放浓度均值达3.52 mg/Nm3。可稳定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中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的要求。
验收期间,专家组组长对泉州公司一期2×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样高度关注,指出对项目进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应及早说明、多做沟通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市环保局对一期超低改造项目也将持续给予关注及支持。(文/图 邱筱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