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电力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笔记”专栏刊发了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赵建国的署名文章——《国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文章强调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牢固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发挥党的优势推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赵建国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对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这为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的优势推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国有企业必须牢固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必须一以贯之的重大政治原则。对此我们要立场坚定、理论清醒、知行自觉。
国有企业不仅具有经济属性,更有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国有企业肩负着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使命,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就如同是党领导的第二支军队,必须像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一样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最大优势,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根”就是事物的根本、动力的初始、活力的源泉。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工商企业体系、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还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最根本的就是依靠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已经植根于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全过程。“魂”就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定的理想信念,就是同甘共苦、敢拼能赢的集体意志和积极向上的“精气神”。当前我国社会用电低迷、电力产能过剩、发电成本大幅上升、环保约束日趋严格,发电企业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企业的经营发展形势越是严峻,越需要依靠党的领导来凝“魂”聚气,坚定信念不气馁,咬紧牙关不松劲,靠科学的办法和不屈的韧劲,团结凝聚职工克服难关,推进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国有企业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服从服务国家战略,才能融入大局找准自身定位,才能顺应大势把握正确发展方向,才能调动党政工团协调一致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保证。
全面落实党的领导从严治党
国有企业全面落实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必须把党中央的要求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搞清楚坚持党的领导从哪里入手、管党治党从哪里发力,抓住关键,综合施策。
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必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要增强核心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是党中央的领导核心、是全党的核心,这个核心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我们要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特别要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决策部署看齐。
准确把握企业党组织的基本定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就是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把方向,就是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把好企业定位方向,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按照党和国家对企业的业务定位,聚焦主业开展工作,不能偏离党和国家指引的方向,不能偏离国计民生的需要。把好企业战略方向,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与国家总体战略和能源发展战略有机对接,坚决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把好企业改革方向,符合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部署,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管大局,就是要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党组织对企业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三重一大”事项的领导,通过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思想碰撞、讨论酝酿、集思广益,通过民主集中制实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保落实,就是要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凝心聚力完成企业中心工作,把党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写入企业章程。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由一人担任,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通过向控股、参股企业派出党员干部董事,体现党组织的意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明晰“三重一大”决策内容和程序,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企业党委(党组)要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坚持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同安排、同督导、同落实。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打铁还需自身硬。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准则》办事,通过积极健康、规范经常的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勇于、善于、习惯于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真正解决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实际问题,建立党内良好的同志关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充分发挥党的优势推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坚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五大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充分发挥党的优势,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发挥思想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理论建设,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为主要抓手,认真组织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围绕重点问题深入研究讨论,结合企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凝魂聚气、正风育人,守牢宣传思想阵地,创新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到推进公司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上来。
发挥组织优势。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20字”标准把干部队伍建好管好,把优秀的干部用起来,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把严格管理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让领导人员在工作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长,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领导干部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勇于创业创新、敢于作为担当。抓基层打基础,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突出党性锻炼,让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让党员成为政治上的标杆、业务上的骨干、道德上的示范。
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主体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用好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优势,创新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加强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学习弘扬先模精神,培育职工阳光和谐良好心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促进队伍和谐稳定。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工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