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备电厂“井喷式”发展藏风险

发布时间:2017-02-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西北电力设计院测算,2016至2017年供暖期,新疆电网电力消纳空间将进一步缩小,调峰缺额将从供暖初期的80万千瓦涨至春节期间的230万千瓦,如果电网调峰矛盾继续扩大,居民供热需求将受影响,供暖期风光电并网也愈加困难。

  新疆是国家确定的重要新能源基地。由于自备电厂不承担新能源消纳任务,新疆现有电力结构使新能源产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2016年上半年,新疆弃风率、弃光率分别达44%和32%,风电和光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创历史最低。中船重工旗下的海为支油公司在新疆投资了29万千瓦新能源电站,公司负责人许晓峰表示,去年公司一半的发电量都是靠替代交易电量解决,即便如此,公司弃风率仍超过50%,弃光率近30%。

多措并举防范风险

  面对新疆自备电厂“井喷式”发展带来的风险,多位业内人士建言,应及时加以调控,同时加快新疆能源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电力市场化,平衡多方利益,让不同体制电厂共同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要评估并防范自备电厂比例进一步抬升后将造成的风险。

  第一,严控自备电厂增量。国务院201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在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业内人士建议,应合理控制新疆自备电厂增量,采取措施防止一些高耗能企业在尝到电力低成本的甜头后,继续扩建或新建自备电厂。

  第二,促进自备电厂深度参与调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李创军建议,短期内可扩大自备电厂与新能源替代交易,2015年新疆弃风弃光86亿千瓦时,而根据自备电厂目前近2500万千瓦的装机规模和平均近6000小时的发电小时数,只需让出10%的发电小时数,即超过100亿千瓦时,可有效解决新能源并网难题;同时激发自备电厂积极承担调峰、缴纳政府性基金等社会责任,将其视为平等市场主体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

  去年5月,除去哈密南至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的新能源电站和分布式发电站,国网公司将新疆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都纳入与燃煤自备电厂的交易,产生交易的新能源总装机规模约为1600万千瓦,总交易电量达到50亿千瓦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能源限电的难题。

  第三,扩大直购电规模,降低交易门槛。进一步放开售电侧和需求侧,减少计划电量,增加市场交易电量,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三部分决定。

  此外,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赵青山说,现有疆电外送渠道每年可输送1000亿千瓦时,新疆电力总装机规模已达7600万千瓦,但疆内负荷只有2600万千瓦,建议继续扩大疆电外送规模,从根本上解决新疆电力过剩难题。

  记者从今年初召开的新疆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了解到,为化解电力消纳难题,今年起新疆将加快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扩大直接交易、双边交易和电能替代,交易规模分别达到100亿千瓦时;推动出台电采暖电价政策,加快电能替代,推进电气化新疆进程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进跨省外送电工作,全力推进“电力援疆”,力争外送电量达到45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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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厂,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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