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发电行业也步入了市场重构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期间将是发电行业的重要窗口期,如何妥善应对市场竞争并实现做强做优是当前各发电企业主体均需面对的首要问题。
笔者认为,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主线塑造利益共同体将是发电行业未来长远发展的主线,而在当前形势下,把增量、存量资产联动起来,以资源、资产的整合及股权、管理权、人员的互通互融互换为更高方式,在发电行业的左领右舍,以及上游的煤企、厂商,下游的各类电力大用户等更宽范畴内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已成为各发电企业刻不容缓的重中之重。
从国家层面积极推进“电电”整合。近年来,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及经济增速放缓,电力市场饱和效应逐渐显现,发电利用小时数逐年走低,以往一门心思跑马圈地谋发展和以竞争促发展的阶段将成为过去。另一方面,因为发电集团较多,行业集中度较分散,产业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恶性竞争导致重复建设,浪费投资的同时又加剧了产能过剩。就具体而言,各发电集团又均有自己的特点及优劣势,例如个别发电集团清洁能源占比较低,离国家要求的最低配比有不少距离,但另有发电集团清洁能源占比远远高于配比要求。因此,笔者认为首先应从国家层面推进“电电”整合,这样有利于优化资源分配,改善竞争格局,提高行业集中度,从源头上减少功能重叠的低效、无效资产和机构,同时还可实现规模扩张和价值互补,减少摩擦内耗,构建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的大型央企,推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也为发电行业从速度规模型向效益质量型发展提供体制基础。
深入推进“电煤”合作。煤炭行业在告别“黄金十年”之后迎来了短暂调整,在2016年上半年到达最低点后又快速反弹并上演了“煤超疯”的超级反转。在这过程中,发电行业在煤价高位时饱受其害,陷入大面积亏损,在煤价低位、煤炭行业陷入产能过剩泥沼后又想方设法压价以求赚得更多利润。因为所处立场不同,煤电供需矛盾历来不易调和,笔者因为,我们应该积极推动发电集团、煤炭集团进行“捆绑式”“搭配式”资产重组和战略合作,以此打破因体制不同而影响行业互相合作的壁垒,贯通电力生产环节的产业链,增加行业上下的紧密度,提高行业内的自我调控能力并延长战略纵深,避免煤价过山车波动,推动两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这样还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助推企业提效增利,更好地应对煤炭削减产能和电力市场改革。
以市场为主导向用户拓展合作。随着电力改革的逐步推进,电力商品属性的回归,大用户直供电模式的推广,电力行业的传统格局和生态环境已开始转变。笔者认为,在当前环境下,发电行业需要化被动为主动,以市场为主导,认真研究电力大用户用电情况及特点,结合线路损耗、过网成本测算情况,准确研判市场需求,积极推动发电集团与用电集团或发电企业与电力大用户企业在同区域、跨区域之间进行资产整合、股权置换和战略合作,以此巩固与用户的稳定合作关系,打破区域限制,促进清洁电力和低价电力跨区、跨省消纳,推动节能减排并降低用户终端用电成本,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推动同区域不同发电主体开展资产整合并深化合作。在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及“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文件之前,面对发电量持续下降的情况,国内各省新增装机投产规模却同比大幅上升,上演逆势“大跃进”。这其中固然和审批权下发有关联,但更主要的还是多方恶性竞争造成的后果。笔者认为,随着发电产能的日益过剩,发电集团之间应从以竞争为主导的对手关系逐步转变为以合作为主导的伙伴关系。发电集团应该系统分析各集团的资产分布情况,根据资产规模大小、股权结构、前期项目和人力资源等情况,搭建与左领右舍坦诚布公合作的平台,立足于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效用和社会价值这一出发点,积极推进同区域不同发电主体之间进行“手拉手”资源整合,共享资源、人才及技术,打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新模式,以此打破因体制不同而影响发电集团互相合作的壁垒。
另一方面要以需定量,按需定产,并应以区域为单位,以效益最大为原则,对存量和增量发电资产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并根据国家政策及资产质地情况明确优先、备用、淘汰等不同等级,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的解决弃“风、光、水”电问题,逐步有序地完成升级换代并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在市场竞争中,各发电集团之间要适时调整企业业绩考核标准,让如何推动清洁能源电力优先上网、如何最大限度发挥高效低排机组优势、如何推动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成为企业内部的自发调控环节,提升自家人主动解决自家事的动力与潜力。要始终以区域中最优质资产的发电成本为标杆,以此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底线,明确对标方向并确定联盟法则,保证各发电企业在底线前公平竞争,防止因监管空白、市场失灵或无序竞争等引起的国有资产利益受损甚至资产流失,呵护国有资产在市场化竞争中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并确保发电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前进。(作者: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李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