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今日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17.71元/股的价格向何启强、麦正辉两人发行不超过3500.85万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6.2亿元,将全部用于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
预案显示,何启强、麦正辉分别直接持有长青集团25.22%、22.57%的股份,同时何启强与麦正辉通过两人各持股50%的新产业持有长青集团11.71%的股份,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59.49%,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中,何启强拟认购不超过2310.56万股,麦正辉拟认购不超过1190.29万股。发行完成后,何启强、麦正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上升为64.36%。
本次定增投资项目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拟于保定市满城县大册营镇纸制品工业园区建设5×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用1备)+4×30MW背压式汽轮机+4×35MW发电机。建设期为30个月,投资总额为9.21亿元。长青集团预计,本项目工程在完全达产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8.93%,投资回收期6.97年(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