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生效 光伏被视为未来主流能源

发布时间:2016-11-10 来源:证券日报

  11月4日,《巴黎协定》正式生效。

  《巴黎协定》的达成和生效是国际社会合作应对全球挑战的典范。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为此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除了用中国理念和行动推动气候大会达成协定,积极批准和交存协定,以及出资设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外,中国也正用自己的行动与智慧,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带路”——探索一个可资借鉴的绿色发展模式,助力全球气候治理,以及向生态文明转型。

  而可再生能源,无疑是最受益于《巴黎协定》的产业之一,尤其是发电成本日益削减,甚至可媲美火电的光伏、风电等。

利好新能源产业

  《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根据协议,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两大经济体,两国碳排放总量占全球的40%,在未来碳排放的工作中任务艰巨。

  2014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33.8%。未来,中国将进一步加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力度,争取到2020年实现碳强度降低40%-45%的目标。

  对此,正信集团总经理王迎春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产业大局来看,《巴黎协定》的生效将推进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认为,“工商业活动对于气候变暖的影响最大,所以全球企业必须承担更多责任,共同迈向低碳时代”。

 光伏被视为主流能源

  “和其他新能源相比,太阳能具有分布广、清洁无污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优势。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特点是中西部丰富,东南沿海偏少,与用电量正好相反,且东南沿海地区土地资源有限,另外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这些对太阳能组件的效率和质量,光伏电站并网,电力传输等都提出了挑战。太阳能的优势给光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而以上的挑战也正是驱动光伏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的动力。”晋能科技总经理杨立友博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

  杨立友认为,“气候问题关乎每个的国家的发展与未来,治理气候问题也需要各个国家的共同努力。根据中科院2010年发布的我国首份行业碳排量名单,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碳排量列各行业之首,达40.1%。而我国的能源结构是煤炭资源丰富,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并不高。调整我国能源结构,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新能源被寄予厚望。我国幅员辽阔,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资源非常丰富,巴黎气候协定正式生效,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负责任的大国,必将采取措施,控制碳排放量,减少一次性能源的使用,会给新能源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王迎春介绍,“作为未来的一大主流能源,光伏发电将呈现强劲发展态势。 ‘十三五’时期,中国每年将新增1500万千瓦—200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未来将会迎来户用分布式光伏的建设热潮”。

  不过,“目前我国分布式项目建设情况并不理想。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光伏电站已突破70GW,绝大部分依旧是集中式电站。究其原因,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融资难、补贴价格低、欠款严重等问题令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王迎春认为。

关键词: 光伏,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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