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透露,《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已经正式印发。根据规划内容,“十三五”期间地热能开发将拉动总计2600亿元投资。在此过程中,将探索建立地热能开发的特许经营权招标制度和PPP模式,并且将放开城镇供热市场准入限制,引导地热能开发企业进入城镇供热市场。
发改委介绍,“十三五”期间,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1亿平方米,新增地热发电装机容量500兆瓦。到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约530兆瓦。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7000万吨标准煤,地热能供暖年利用量4000万吨标准煤。京津冀地区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约2000万吨标准煤。
同时,初步估算,“十三五”期间,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可拉动投资约1400亿元,水热型地热能供暖可拉动投资约800亿元,地热发电可拉动投资约400亿元,合计约为2600亿元。此外,地热能开发利用还可带动地热资源勘查评价、钻井、热泵、换热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和设备制造产业的发展。
据介绍,我国地热资源相对丰富,目前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浅层地热能年可开采资源量折合7亿吨标准煤;全国水热型地热资源量折合1.25万亿吨标准煤。到2015年底,全国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3.92亿平方米,水热型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1.02亿平方米。但另一方面,地热能发展仍存在诸多制约,包括资源勘查程度低,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对此,在“十三五”时期,按照“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并将开展干热岩开发试验工作,建设干热岩示范项目。其中包括,大力推广浅层地热能利用加强地热资源评价技术、高效换热技术、中高温热泵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以及建设一批中低温发电和干热岩发电项目。
而针对长江经济带地区城镇居民供暖的迫切需求,加快推广以热泵技术应用为主的地热能利用,以重庆、上海、苏南地区城市群、武汉及周边城市群、贵阳、银川等地为重点,整体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建设。
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时期末期,将形成较为完善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并且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市场机制,探索建立地热能开发的特许经营权招标制度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放开城镇供热市场准入限制,引导地热能开发企业进入城镇供热市场。
据介绍,到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总量相当于替代化石能源7000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1.7亿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