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公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通知明确,现有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国家电价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与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混燃发电在内的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由地方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解决补贴资金问题。
此外,通知要求,列入补助目录的项目,当“项目名称”“项目公司”“项目容量”“线路长度”等发生变化或与现实不符时,需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变更,经批准后才可继续享受电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