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2018年1月至12月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44台(本报告不含中国台湾地区核电信息),装机容量达到44645.16 MWe(额定装机容量)。其中,7台核电机组在2018年投入商业运行,装机容量为8838.00 MWe。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2018年全国累计发电量为67914.20亿千瓦时,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2865.11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22%。与燃煤发电相比,2018年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8824.54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3120.29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75.01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65.30万吨。
在核电安全生产方面,各商业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1级及1级以上的运行事件。各商业运行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辐射监测标准,依据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排放限值,各商业运行核电厂对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核电厂周围环境进行了有效监测。
2018年1~12月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商业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均低于国家核安全局批准限值。监测数据表明,所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