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受制于弃风限电等原因,我国风电装机量近年来的增速仅能维持在10%出头,勉强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但远低于光伏装机量增速。因此,无论是从消纳还是可开发风资源的角度,低风速风电都是打开风电未来成长空间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仅为个位数,要实现2030年达到20%的目标,任务依然艰巨。然而,现实问题是,水电可开发资源越来越少,核电建设周期较长且面临安全压力。与光伏发电相比,风电发电效率更高,占用土地更少。因此,大规模发展风电就成为现实而有效的选择,可为我国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提供有效支撑。
以往,我国风电建设的主战场集中于风速较高的“三北”地区,但由于远离中东南部电力负荷中心,缺乏足够的长距离输电通道和调峰电源,产生了严重的弃风限电问题,风电新增装机也受到较大影响。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估算,要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占比达到20%的目标,“十四五”时期风电新增装机需要达到1亿千瓦至1.5亿千瓦。在“三北”地区风电开发出现暂时性困难时,中东部和南方区域低风速开发就显得非常关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年新增风电装机稳定在合理水平,避免大起大落对行业造成伤害。
不过,与“三北”地区相比,中东南部陆上风电建设存在风速低、风资源分散、地形复杂、人口稠密等问题。要真正发展好低风速风电,首先要破除体制机制束缚。一方面,低风速风电往往呈现分散式布局,开发面临着政府部门协调、征地等难题。即便在技术层面可以实现平价上网,但发展速度依然受限。在此情况下,如何加强引导,提升地方政府对于发展“家门口的风电”的积极性,建立起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使风电在规则内有序发展,是当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另一方面,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备案制相比,低风速区域分散式风电在项目审批程序上仍显冗长,加上各省份分散式风电开发的规划编制和电力消纳研究严重滞后,导致投资低风速风电项目的企业来源单一化,多数为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缺乏参与开发的积极性。
2018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将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所需要的流程、时间缩短了约6个月,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开发热度。今后,除了在审批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有关部门还应在消纳保障方面给予市场更多信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
要真正发展好低风速风电,还要不断提升技术和运维水平,提高风资源利用率。一般情况下,低风速风电场风电利用小时数要达到2000小时以上才具有经济性。这意味着,对于低风速风电开发而言,要保证最终的项目收益,从前端测风选址到设备选型再到后端运维,整个流程都必须比传统风电开发更加精细。
虽然低风速风电开发问题仍然不少,但相信在国家政策、风机整机厂商以及开发商的共同推动下,低风速风电的未来将是星辰大海、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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