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集团与法国电力集团签署了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和《认购协议》,双方将合资建设并运营装机容量达502兆瓦的东台海上风电项目,我国首个中外合资海上风电项目正式落地。
该项目包括于2019年12月全部并网发电的东台四期项目(302兆瓦),以及目前在建、预计于2021年初投运的东台五期项目(200兆瓦)。国家能源集团将与法国电力集团共同建设东台五期项目,并共同管理两项目的运行和维护。
2020年1月8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批复后,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的国华投资克服春节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加紧推进和落实后续工作。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国华投资积极与各股东方沟通协调,通过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了合同谈判,并采取传签的方式顺利签署了《合资合同》《认购协议》和《公司章程》,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抓紧”的讲话精神,为中央企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再添硕果。
至此,国家能源集团与法电集团在两国元首共同见证下签署的《东台四期和东台五期海上风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并正式落地。合资公司的成立是两国推动双边关系持续发展、深化能源务实合作的成果,为中法两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开启了新开端。
认购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将通过其子公司神华新能源公司(由国华投资托管)、神华清洁能源公司持有合资公司62.5%的股份,法国电力集团通过其子公司法电新能源公司和EDF(中国)投资公司持有合资公司的剩余股份。
东台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东台北条子泥海域和竹根沙海域,总投资约79亿元,是国家能源集团成立后首个海上风电项目,是目前我国已投产发电离岸最远的海上风电项目之一,是现阶段国内综合施工难度最高的海上风电场项目,多项指标创同行业领先水平。全部投入运营后,预计东台四期和五期项目年发电量13.9亿千瓦时,可满足近两百万居民的年用电需求,相当于节省标煤44.1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3.75万吨、二氧化硫170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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