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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王大鹏: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新领域

能源发展网 发布时间:2021-11-16 00:00:00

11月16日,中欧海上风电产业合作与技术创新论坛在江苏省盐城市举行。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在会上表示,为推动中国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未来中国将在加强统筹兼顾,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加强示范引领,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海上风电产业竞争力;加强国际合作五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工作。

据王大鹏介绍,截至2021年9月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94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位;2021年1~9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75万亿千瓦时,继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

王大鹏指出,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领域,也是风电发展的重要方向,具备发展空间大、离负荷中心近等优势,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意义重大。

“中国海上风电已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坚实基础。”王大鹏介绍说,近年来,中国海上风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到2021年9月底,中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约1318.6万千瓦;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装机规模已成为世界第一。2021年1~9月,海上风电发电量210.8亿千瓦时。

二是产业链产能与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中国海上风电的装备制造与施工运维等产业链产能稳步提升,目前已具备支持年新增装机容量数百万千瓦的能力;中国本地化研发制造的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超长叶片、漂浮式风电机组、长距离输电工程等一系列海上风电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三是支持管理政策与规划不断完善。国家层面出台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电价政策等一系列支持与管理政策,地方层面也在积极研究出台海上风电支持政策。“十三五”期间,中国沿海主要省区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均制订或修订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并积极推进实施。

在王大鹏看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发布,未来中国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主题明确,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和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海上风电作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十四五”期间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一是风电场布局从近海向深水远岸布局转变。随着各产业用海需求不断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近海海上风电总体开发潜力有限,“十四五”中后期近海场址资源逐步紧张,同时借鉴欧洲海上风电发展经验与趋势,中国海上风电建设海域“由近及远”发展是必然趋势。

二是项目开发建设进一步向基地化、规模化方向转变。在中央补贴退坡的背景下,基地化、规模化发展有助于降低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成本,同时降低项目用海面积,促进海域资源的高效利用,通过优化项目布局提升规模化程度是中国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趋势。

三是由单一能源品种发展向多品种融合发展转变。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上油气、海水淡化、氢能、储能等多种能源或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融合发展,有助于提升海域利用效率,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是未来海上风电重要发展方向。

四是由补贴驱动向市场化驱动转变。中国海上风电中央补贴将退出,项目开发建设的边界条件将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将更多的根据行业技术水平与自身情况自主决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在会上,王大鹏透露,为推动中国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未来中国将进一步推动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兼顾,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海上风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稳字当头,有序发展,重视建设施工运维安全,确保安全不出问题,同时积极顺应海上风电发展趋势,有序推进近海项目布局优化和深远海项目试点示范,统筹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真正实现项目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完善深远海风电产业政策,加快制定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探索深远海用海审批手续及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积极营造公平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编制《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研究在有条件的区域布局一批海上风电基地,推动形成规模化连片开发格局。

三是加强示范引领,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统筹考虑沿海主要省区海上风电十四五及中长期规划或基地规划项目工作成熟度与用海、环保等方面建设条件,推进深远海示范项目示范开发。结合深远海示范项目开发,推动海上能源岛建设。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海上风电产业竞争力。加强核心部件的攻关与创新,大力支持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新型漂浮式基础、柔直输电和海上风电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等方面的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制氢等“电转X”探索,全面提升装备制造、设计施工、运行运维等水平,着力推动降本增效目标实现。

五是加强国际合作。欧洲海上风电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政策制定、技术研发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技术实力雄厚,特别是在海上风电市场化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以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践成果。国家发改委愿意按照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各国加强在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夯实合作基础,扩大合作范围,聚焦关键问题,分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经验,实现互利双赢,为推进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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