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辽宁公司国能辽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朝阳朱碌科200MW风电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国能辽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平新能源朝阳朱碌科200MW风电项目位于朝阳市所辖的朱碌科镇、榆树林子镇内,本工程拟建 40 台单机容量为 5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00MW,本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 584240MWh。拟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配套建设储能规模 10%,其中电化学储能20MW/40MWh。
招标范围:1.辽宁朝阳朱碌科200MW风电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承包范围为辽宁朝阳朱碌科200MW风电项目永久性征地、施工期租地、拆迁补偿、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备监造(含风机监造)、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体验收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征地、施工期租地、工程施工协调、施工用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地方政府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风电场、升压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所有场内、站内工程、升压站施工准备与施工;储能;设备安装与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50小时,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计量回路校验、线路参数测试、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含监理、检测、验收)、环保验收(含监理、检测、验收)、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职业健康(设计专篇、验收评价)、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不动产证办理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2.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投标人的营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投标人擅自超出用地红线产生的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3.投标人负责规划设备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投标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5.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6.投标人需提交承诺函,投标人需提交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后10天进场,30天完成征地并具备开工条件,如无法达到招标人上述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扣除储能工程款及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款)10%的违约金并全额返还招标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同时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履约保函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项。而且,招标人有权解除投标人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关系,且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工期要求:拟2023年7月30日开工;2023年年底前实现部分风机并网,实现2024年6月30日全容量投产,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各项专项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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