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中心增速呈迅猛势头

发布时间:2016-10-14 来源:期货日报

  前三季度新增交易平台近百家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新增各类交易平台98家。

  从数量上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占明显优势,新增平台达26家。此外,电力交易平台新增18家;文交所和金融资产交易所均新增11家;产权交易所、环境(碳排放)交易所、大数据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市场、股权交易中心、保险交易所分别新增8家、7家、5家、4家、4家、3家和1家。

  由于前期交易所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且近年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国内投资者参与意愿逐渐增强,导致各类交易所遍地开花。但是,近年来各地政府对于各类交易所的清整工作逐渐加码,各地针对交易所的准入门槛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因此今年年初以来,新建市场增速较此前明显放缓。

  新增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中,交易品种为能源化工或农副产品的均多达8家,综合性交易平台新增5家,金属、药材、海洋产品分别新增3家、2家和1家。

  期货日报记者从地域上梳理发现,前三季度新增的交易平台中,广东本土的交易平台多达11个,江苏有10个,上海达9个,落户在北京的为7个,扎根福建、山东、黑龙江地区的均为6家,江西地区新增5家。不难发现,除了北京及黑龙江,大多数新增交易平台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广东、上海、福建自贸区由于政策上的有利条件,更是成为孕育交易平台的首选之地。

  此外,引起记者注意的是,电力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究其原因在于两年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今年前三季度,便有北京、广东、新疆、宁夏、江苏、内蒙古、甘肃、四川、陕西、福建、上海、西藏、湖南、广西、山西等省份、自治区成立电力交易中心。其中,除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是国家级的,其余都是省级交易平台。记者通过梳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方案发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跨区跨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融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职责主要包括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供服务,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以及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市场融合,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从两家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方案中可以看出,推动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和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是推动电改深化的核心。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阶段,电力交易中心成立相对比较密集,这说明无论是电网企业还是地方政府,都在推动电改进程不断深入。同时也说明我国推进电改的决心。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下电改将“放开售电侧,让用户选择售电商进行交易。”据了解,此次新电改将电力交易机构定位为“相对独立,依规运行”,要求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33家电力交易中心均已举行了揭牌仪式或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唯有海南省还未成立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省有2个交易机构,一个是国家级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一个是省级的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北京更是成立了3个电力交易机构,分别是国家级的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省级的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和冀北电力交易中心。除此之外,其他省份均只有一个电力交易中心。值得一提的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后已经开展了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山东30家电力用户和陕西、甘肃、青海、宁夏824家企业通过交易平台达成交易电量90 亿千瓦时,降低购电成本5.4亿元。

  据生意社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共有1570家,其中僵尸交易中心的数量可能过半,所谓僵尸交易中心指业务停滞或半停滞的交易中心。除去僵尸交易中心,其他正常运营、开展金融服务的约有70家,占总量的10%。

关键词: 电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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