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从国际经验和现实国情出发,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可以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建模式,政府的监管以事中事后为主,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作用。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公开招投标的结果,引入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征信机构,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开展电力行业信用建设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委托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电力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包括建立电力行业信用记录、参与电力行业准入备案和准入资质监管,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提供基本信用信息服务,实施电力行业信用监测等,为推进电力行业信用建设奠定基础。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简化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实行注册制取代行政审批,同时强化售电公司信用监管,售电公司注册情况须向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受委托的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有限公司将与电力交易机构沟通协同,以售电公司信用备案为突破口,逐步完善行业信用体系,范围不断覆盖到各类电力市场主体,并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市场黑名单管理、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