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6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晓林指出,各部门、各企业务必要认清严峻的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切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刻汲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和近期发生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弥补管理工作缺陷,克服麻痹心理,端正工作态度,努力构建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住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王晓林强调,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保障下的可持续发展。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套制定各岗位责任清单,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要真正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力向下传导至班组、项目部等生产一线。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勇于执纪、敢于问责。各地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等负有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禁违规审批、违规核准电力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和批建不符现象。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地方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及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保障电力安全生产。
王晓林要求各部门、各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沟通协调,完善保电方案,细化保电措施,密切配合,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事故多发频发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要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工程源头管理,建立合理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开工程序和报备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查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资委综合局、安监总局监管二司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对开展上述两项活动给予了肯定,并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指导。
会议通报了今年1-5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国家电网公司、大唐集团、中国能建集团、南方能源监管局、四川能源监管办5家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信息中心、资质中心、可靠性中心负责人,以及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有关负责人,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电建协、质监总站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