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通报,明确表示内蒙古荷马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等12家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之前,所发电量不得上网交易。
为加强燃煤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国家能源局对2016年燃煤发电项目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中存在问题的23家企业整改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管。
根据通报的情况,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已按要求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并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内蒙古荷马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等12家企业,因项目存在核准问题(未核准、核准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环保未完成验收等问题未能取得电力业务许可,按规定所发电量不得上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