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 发电行业先行

发布时间:2017-12-20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就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

  张勇指出,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创新实践。《方案》明确了碳市场建设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分阶段稳步推行碳市场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方案》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出了三项主要制度,一是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二是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三是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同时,《方案》还要求进行四个支撑系统的建设,一是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二是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三是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四是结算系统。

  目前,国家发改委在对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建设运维任务进行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两个系统,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营。

  张勇表示,《方案》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段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工作明确了重点任务。“我们从八个高耗能行业进行准备,在准备过程中,发电行业现在是最具条件的,数据最完整,同时碳排放的规模占比也比较大,大约1700多家电力企业的碳排放总量达到30多亿吨。”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在先期启动发电行业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考虑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与之相应的,企业被纳入碳市场的门槛可能要进一步降低。目前,这一门槛是按照每年2.6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的,相当于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左右。

  张勇指出,未来中国的碳市场规模能够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乃至欧盟的碳市场总体规模。“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快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抓紧开展2016、2017年历史数据报送、核算与核查工作,有序推进配额分配,加快推进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并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李高介绍,《方案》发布后,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进入新阶段,工作重心要从试点转向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市场还将持续运行一段时间,我们会充分尊重碳市场试点省市的首创精神,在坚持全国碳市场统一运行、管理的基础上,确保试点省市碳市场与全国统一碳市场顺利对接、平稳过渡。”

  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的启动会对企业产生深刻影响,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指出,这一影响首先体现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上。“启动碳交易之后,被纳入的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从班组台账到企业的会计注册表,全面地衡量各项指标,加强内部管理。”另外,碳交易启动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以及投资都会产生深刻影响。

  “从行业来看,有的企业会因为碳交易增加负担,而另一部分企业会因为碳交易而获取利益,总体来讲是平衡的。从长远来看,由于管理水平更高的企业发挥了它的产能,它的单位产品碳排放和相应化石能源和材料消耗就有所下降,从行业来讲,总体成本是下降的。”蒋兆理说道。

  碳交易价格是各方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在碳交易试点阶段,各地的碳价存在一定差别,并不统一。针对这一问题,李高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个试点地区纳入碳交易管理的范围、标准以及规章制度不太一样,配额分配方法也不一样,这就导致碳市场需求情况各不相同,碳价也会有区别。

  “从中国实际情况来看,统一碳市场将以发电行业先运行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区域碳市场还有一定的存在必要,地方、企业都需要一段时间消化政策规则,我们也需要一定时间设计合理的对接方案,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地方碳价和统一市场碳价有区别的问题。”不过,李高认为,从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的角度讲,最终的碳价也会逐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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