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向青海、甘肃、内蒙古、新疆和河北五省区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进展情况的函》。
文件称,为全面了解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将各项目最新进展(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建设资金筹集、技术方案落实、现场施工进展等)、地方申报项目时相关承诺落实、存在问题、推进措施、工作建议等于12月底前书面报送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文件还称,对于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要商项目单位明确是否继续建设,如需继续建设,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推进措施。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示范项目推进、退出、废止问题。
事实上,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家能源局已经多次下发类似函件,以掌握首批示范项目的进展情况。本次下发的文件与此前的明显区别是,提出将研究示范项目的退出和废止问题,在文件附带的进展情况汇总表上,“是否退出”也被列为填写项。这表明,当前,距2018年底前原则上建成投产的时间节点还剩一年,着眼于示范项目的推进现状,政府方面对推进明显滞后的示范项目的退出和废止问题开始提上研究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