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就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并召开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全国电力电话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方案》发布后,电力系统各相关单位迅速响应,按照国家能源局所明确的工作内容、组织形式等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推出具体举措。日前,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就推动《方案》落实情况及下阶段重点工作等进行了介绍。
问:为落实重点综合监管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今年5月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将小微企业“获得电力”作为攻坚重点,推动各地小微企业“获得电力”业务办理水平向北京上海看齐,推动各类高、低压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召开了此项监管工作启动会议。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制定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推动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对优质电力服务的获得感。
目前,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已按照工作部署,组织辖区内电网企业完成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自查工作。
问: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答: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启动后,国家能源局持续加强组织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切实做好政策磋商,力促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获得电力”指标排名提升。作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牵头单位,国家能源局协调指导国家电网公司以多种方式向世界银行展示便捷办电服务举措及取得成效(如与世界银行评价团队座谈、邀请世界银行专家现场调研及面对面交流、提供调查问卷中介机构名单等);督促指导国网北京市、上海市电力公司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标准,梳理总结有关服务举措和加分亮点,核对校验数据,形成磋商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世界银行评价团队在北京上海两地磋商及调研,积极推进相关单位赴美与世界银行磋商顺利举行,获得了世界银行的高度评价。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国家能源局积极组织开展核实解决施工基建用电报装存在问题工作,组织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对各地2017年以来完成施工许可的住宅类和工业类建设项目用电报装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核实解决反映的问题。目前相关工作报告已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时,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不断加强监管,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如华北能源监管局出台供电企业定期报送用电报装信息相关制度;西北能源监管局细化小微企业低压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再提速”具体指标要求,推动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提升电力行业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华东能源监管局从全面回访用户用电办理情况、暗访用电营业厅、开展群众用电“堵点”调查、营造满意用电法治环境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管;南方能源监管局开展多维度、多角度的用电满意度调查,以问题为导向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探索推动综合协同监管;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我局定点扶贫,加快解决区域供电能力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从“用上电”到“好用电、用好电”的需求变化。
三是加强指导,促进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国家能源局积极协调指导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措施,提升北京、上海两地小微企业供电服务质量,构建环节少、时间短、造价低、服务优的办电服务新模式;协调指导南方电网公司制定行动方案,精简用电报装环节到2-3个,实现低压非居民接电平均时间压缩到11个工作日内,小微企业接电零成本,全网“获得电力”指标显著提升;协调指导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推进“互联网+服务”,实现业务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用电报装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快捷办电、舒心用电、贴心服务”。
通过开展监管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依然存在,如用电营商环境地方各部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供电可靠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创新方式有待进一步深化等。
问:在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过程中,北京、上海示范点工作已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报了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北京、上海两地作为获得电力便利化改革的典型获得国务院肯定。
自推进“获得电力”服务提升工作以来,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国家电网公司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促请北京、上海市政府分别出台加快规划路由、道路开挖等审批相关政策,已将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具体来讲,北京地区通过开展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专项服务行动,将低压供电容量由100千瓦提升到160千瓦。用户报装后无需往返营业厅,由供电企业负责勘查施工和装表送电。精简用电报装资料种类和数量,取消小微企业用户内部工程图纸审核及中间检查,办电环节由原来的6个减少到2个。掘路审批由串联向并联转变,低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间由原来的141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供电企业全额承担表箱及以上设备设施投资。
上海地区将与电网接入工程有关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操作,大幅压缩办理时间,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取消低压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小微企业用户获得电力接入成本直接降为零。
改革措施实施以来,北京、上海两地累计完成小微企业接电13000余户,平均接电时间10个工作日以内,为用户节省投资超3亿元,小微企业用户办电更省心、更省力、更省时、更省钱。
问:下阶段,国家能源局将重点在哪些方面做出工作部署?
答:下阶段,国家能源局将重点从3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在各地开展监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和重点督查调研,梳理问题向受检单位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形成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总结报告、优质服务情况监管报告、建立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制度等主要监管成果,促进电网企业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压缩办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
二是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限制、拖延用户报装接入系统、向用户加收不合理费用或变相提高用户接电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共同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同时,加强部门间交流协作,支持电网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制,推动加快电力规划路由、道路开挖审批速度等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做好“获得电力”指标评价相关工作。世界银行营商报告评估团队拟近期反馈我国主要改革措施的采纳情况及原因并书面征求意见,我们将配合财政部,组织协调国家电网做好“获得电力”指标相关的意见反馈工作,力促排名明显提升。组织电网企业,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构建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工作。
问:国家能源局将如何提升监管效能,以确保“获得电力”服务提升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答:为加快推进“五年内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目标实现,我局将从两个方面持续推进这项工作。
一方面,指导帮助电网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分年度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至50个和4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实现40个工作日以内目标任务,并予以公布,接受电力用户和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建立各地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电网企业每半年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信息,包括已送电的高压新装及增容、小微企业办电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长、所需环节、申报材料和接电费用等,并加强监管抽查,认真受理投诉举报事项,以进一步加强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工作,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实现预期目标,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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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就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并召开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全国电力电话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方案》发布后,电力系统各相关单位迅速响应,按照国家能源局所明确的工作内容、组织形式等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推出具体举措。日前,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就推动《方案》落实情况及下阶段重点工作等进行了介绍。
问:为落实重点综合监管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今年5月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将小微企业“获得电力”作为攻坚重点,推动各地小微企业“获得电力”业务办理水平向北京上海看齐,推动各类高、低压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召开了此项监管工作启动会议。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制定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推动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对优质电力服务的获得感。
目前,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已按照工作部署,组织辖区内电网企业完成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自查工作。
问: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答: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启动后,国家能源局持续加强组织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切实做好政策磋商,力促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获得电力”指标排名提升。作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牵头单位,国家能源局协调指导国家电网公司以多种方式向世界银行展示便捷办电服务举措及取得成效(如与世界银行评价团队座谈、邀请世界银行专家现场调研及面对面交流、提供调查问卷中介机构名单等);督促指导国网北京市、上海市电力公司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标准,梳理总结有关服务举措和加分亮点,核对校验数据,形成磋商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世界银行评价团队在北京上海两地磋商及调研,积极推进相关单位赴美与世界银行磋商顺利举行,获得了世界银行的高度评价。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国家能源局积极组织开展核实解决施工基建用电报装存在问题工作,组织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对各地2017年以来完成施工许可的住宅类和工业类建设项目用电报装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核实解决反映的问题。目前相关工作报告已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时,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不断加强监管,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如华北能源监管局出台供电企业定期报送用电报装信息相关制度;西北能源监管局细化小微企业低压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再提速”具体指标要求,推动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提升电力行业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华东能源监管局从全面回访用户用电办理情况、暗访用电营业厅、开展群众用电“堵点”调查、营造满意用电法治环境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管;南方能源监管局开展多维度、多角度的用电满意度调查,以问题为导向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探索推动综合协同监管;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我局定点扶贫,加快解决区域供电能力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从“用上电”到“好用电、用好电”的需求变化。
三是加强指导,促进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国家能源局积极协调指导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措施,提升北京、上海两地小微企业供电服务质量,构建环节少、时间短、造价低、服务优的办电服务新模式;协调指导南方电网公司制定行动方案,精简用电报装环节到2-3个,实现低压非居民接电平均时间压缩到11个工作日内,小微企业接电零成本,全网“获得电力”指标显著提升;协调指导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推进“互联网+服务”,实现业务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用电报装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快捷办电、舒心用电、贴心服务”。
通过开展监管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依然存在,如用电营商环境地方各部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供电可靠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创新方式有待进一步深化等。
问:在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过程中,北京、上海示范点工作已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报了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北京、上海两地作为获得电力便利化改革的典型获得国务院肯定。
自推进“获得电力”服务提升工作以来,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国家电网公司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促请北京、上海市政府分别出台加快规划路由、道路开挖等审批相关政策,已将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具体来讲,北京地区通过开展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专项服务行动,将低压供电容量由100千瓦提升到160千瓦。用户报装后无需往返营业厅,由供电企业负责勘查施工和装表送电。精简用电报装资料种类和数量,取消小微企业用户内部工程图纸审核及中间检查,办电环节由原来的6个减少到2个。掘路审批由串联向并联转变,低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间由原来的141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供电企业全额承担表箱及以上设备设施投资。
上海地区将与电网接入工程有关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操作,大幅压缩办理时间,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取消低压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小微企业用户获得电力接入成本直接降为零。
改革措施实施以来,北京、上海两地累计完成小微企业接电13000余户,平均接电时间10个工作日以内,为用户节省投资超3亿元,小微企业用户办电更省心、更省力、更省时、更省钱。
问:下阶段,国家能源局将重点在哪些方面做出工作部署?
答:下阶段,国家能源局将重点从3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在各地开展监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和重点督查调研,梳理问题向受检单位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形成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总结报告、优质服务情况监管报告、建立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制度等主要监管成果,促进电网企业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压缩办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
二是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限制、拖延用户报装接入系统、向用户加收不合理费用或变相提高用户接电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共同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同时,加强部门间交流协作,支持电网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制,推动加快电力规划路由、道路开挖审批速度等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做好“获得电力”指标评价相关工作。世界银行营商报告评估团队拟近期反馈我国主要改革措施的采纳情况及原因并书面征求意见,我们将配合财政部,组织协调国家电网做好“获得电力”指标相关的意见反馈工作,力促排名明显提升。组织电网企业,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构建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工作。
问:国家能源局将如何提升监管效能,以确保“获得电力”服务提升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答:为加快推进“五年内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目标实现,我局将从两个方面持续推进这项工作。
一方面,指导帮助电网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分年度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至50个和4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实现40个工作日以内目标任务,并予以公布,接受电力用户和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建立各地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电网企业每半年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信息,包括已送电的高压新装及增容、小微企业办电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长、所需环节、申报材料和接电费用等,并加强监管抽查,认真受理投诉举报事项,以进一步加强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工作,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实现预期目标,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