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经网络查询,晋城市硕阳光电有限公司于2016年再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光伏备案企业加强诚信管理的通知》中“已经列为本地光伏产品备案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若再次出现失信记录,将永久取消光伏备案企业资格”之要求,经研究,从通知下达之日起取消该公司本地光伏备案企业资格。请广大已购买硕阳光伏组件但未开具发票的用户于2017年1月底前到硕阳光电有限公司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