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官员建议改革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发布时间: 2016-04-27 来源:本站编辑

在4月26日举行的“2016中国光伏领袖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侯守礼表示,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可研究逐步将直接制定分资源区标杆电价水平转为制定价格形成规则。

侯守礼说,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激励下,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弃光现象严重、补贴资金缺口加大等突出问题。

结合当前光伏产业发展情况,针对光伏发电价格机制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侯守礼认为可以作以下几点考虑:一是改革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研究逐步将直接制定分资源区标杆电价水平转为制定价格形成规则,即上网标杆电价由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或市场交易价格,与定额补贴两部分组成,将现有差价补贴向定额补贴转变,同时鼓励项目参与市场竞价,强化市场竞争在发电价格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补贴标准,建立补贴逐步下调机制。考虑价格政策衔接、项目建设时期不同等实际因素,初步考虑制定差异化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并伴随产业技术进步,逐步下调光伏发电补贴水平,直至取消补贴。

三是配合做好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机制研究。目前,能源局正在牵头研究推进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机制,将积极配合,鼓励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相应收益,一方面减少中央财政资金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能源资源配置、促进多产业的平衡发展。

四是研究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储能发展的价格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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