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2月4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2月18日,公司发布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该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18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2016年3月18日,公司发布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一个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确定为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光伏新能源产业相关资产,包括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通威”),主要从事光伏晶硅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合肥通威拥有超过2GW的多晶硅电池片和250MW的组件产能,并计划2016年-2017年在合肥与成都分批启动并完成5GW高效晶硅电池片建设项目,建设完毕后,合肥通威将拥有超过7GW的电池片生产产能,成为国内主要的高效晶硅电池片专业供应商。
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在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