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6年5月17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
鑫集成”)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4亿元。其中,组件产品销售收入达37.14亿元;系统集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2.3亿元,收入占比达35.5%。请结合行业发展现状,详细说明:
(1)按客户名称、销售数量、分客户合同总金额、合同执行进展等情况说明2015年公司组件产品及系统集成业务销售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
(2)你公司国内市场销售收入提升,而海外市场仅实现销售收入1.3亿元,请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发展战略说明公司海外销售下降的主要原因。
公司回复:
1、 公司组件产品及系统集成业务销售大幅上升受益于行业的高速发展,中国光伏市场在2014年新增安装量12.8GW,约占全球总规模的30%,在全球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2015年度全球光伏产业继续维持增长态势,中国全年新增装机容量18.6GW,约占全球总规模的32%以上。公司前身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太阳”)经历了破产重整,2014年底协鑫入主后,虽然制定了合理的生产经营计划,但各项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故201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较少; 2015年公司通过打造核心管理及技术团队,紧抓全球光伏产业回暖的发展机遇,确立了协同、差异化、业务可延展的弹性商业模式,业务能力得到了全面恢复并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市场开拓能力明显提升,获得了更多大型客户的认可,组件和系统集成业务大规模铺开,故销售大幅上升。2015年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2、2015年公司恢复上市初期,为了把握行业高速发展的时间窗口,战略性的迅速介入光伏制造领域,依托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公司发展战略主要聚焦国内市场,同时积极布局海外市场,以高效差异化组件为依托,支撑系统集成业务发展。公司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国内销售收入大幅提升,海外组件收入基本实现从无到有。财务报表中海外收入相比2014年之所以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主要由于2014年的海外销售收入均来自公司前身超日太阳的海外电站收入,该部分电站已于2014年11月处置完毕,故本年海外收入中无电站收入,这也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规划,与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一致。公司2015年海外组件销售收入实则增长。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4亿元,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6.39亿元,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2亿元。公司披露原因为国内组件销售客户账期与供应商账期存在差异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请详细列示主要销售客户及供应商名称、账款情况、信用政策及票据结算方式等说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营收、净利润大幅背离的原因,并说明目前你公司现金流是否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1、销售客户及供应商的账款情况、信用政策及票据结算方式
销售客户与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之间存在明显账期差异,同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2015年10月起电池片供不应求,电池片采购多采用现款现货或者预付款的形式,使得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出现了净流出。此外,2015年度,公司收到用于结算货款的票据26.35亿,而背书用于采购原材料的票据15.69亿,差异10.66亿使得部分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营收、净利润出现了进一步背离。
2、相关对策及措施
整体而言,公司2014年完成破产重整,2015年生产经营情况逐步好转,购销规模的高速增长对公司的资金状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8月份公司顺利恢复上市以来,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公司融资能力得到回升,已逐步恢复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陆续获得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目前取得授信总额已达人民币61亿元,有力地支撑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此外,随着销售增长到一定阶段,到期回款和新增应收账款达到平衡,回款平稳可以带来经营性现金流的改善。
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92亿元和54.94亿元,两者合计占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4.81%。请详细说明:(1)请结合行业情况,说明你公司形成大额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2)你公司的信用政策和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并说明当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3)你公司对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并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具体原因,并自查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
公司回复:
1、大额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10.92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为54.95亿元。期末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形成均为本年销售组件及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应收客户相应的货款。应收票据形成均为销售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销售货款。期末的应收票据业务明细均为货款。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100%,主要为江苏东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昇”)及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集成”)1-11月营业收入19.53亿元不计入合并报表,江苏东昇及张家港集成期末应收账款反映的则是全年的经营状况,考虑此部分影响,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9.98%。
此外,公司前身超日太阳完成破产重整后,2015年度是公司产销量的高速增长期,与已经平稳运营多年的其他同行业公司不同,公司2015年末尚未形成稳定的应收款规模,新增的应收账款大部分在授信期内尚未回款,故应收比例较高。
2、坏账计提充分性分析
(1) 业务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电站的EPC商,具体销售流程主要包括产品开发、客户信息维护、销售合同的签订、客户订单的接收、销售计划的制定、工厂生产、发货及结算回款等。在销售过程中公司给予客户120至180天的信用账期,因此期末公司账面形成一定量的应收账款。
(2) 应收账款期后收款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期后应收账款已收回23.64亿元,期后还在持续回款。
3、 公司对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账龄均为6个月以内,
根据公司的坏账政策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具备合理性。
鉴于,公司对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均在账期内,公司根据坏账政策未计提坏账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
4、你公司2015年存货期末余额为22.66亿元,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31.14万元;对原材料没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结合原材料、库存商品
等的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所执行的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的会计政策,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进行了存货跌价测试,并按会计政策计提了跌价存货准备,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已经充分考虑了存货跌价的风险。公司对库存商品中的C级组件的余额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对于公司账面的其他存货,公司并未计提跌价准备,原因如下: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余额绝大部分是对应客户实际订单而进行的备货,期末库存远小于公司年报出具日前尚未出货的订单总量,且期末库存组件的结存价格远低于订单的销售价格,公司没有亏损合同,期末库存商品不存在减值迹象,所以库存商品不需计提跌价准备。相应的,由于公司将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出售不存在亏损的情形,因此,亦不需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5、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4.74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足够,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回复: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条:“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公司在2015年度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本年的所得税税率25%,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25%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包括:
3、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2015年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8.95亿元,其中可用于以后年度纳税调减事项金额3.38亿元,可税前抵扣可弥补亏损为15.57亿元(2014年末公司可弥补亏损金额为19.97亿元,2015年已使用4.40亿元,剩余部分可用于2016年至2019年),年均应纳税所得额约为3.89亿元。破产重整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已经得到明显提升,同时2016年度公司承诺业绩利润为8亿元,未来规划业务规模呈增长态势,年度业绩规模预计大于年均应纳税所得额3.89亿元。预计公司结余的可弥补亏损15.57亿元在2019年前能全部抵扣完毕,公司应纳税所得额足够,公司2015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6、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总额为50亿元,你公司资产负债率达75.77%,流动比率为1.35,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的资金状况以及短期偿债能力。
公司回复:
1、尽管公司股本总规模为504,640万股,但是由于公司前身超日太阳账面存在巨额亏损,导致公司期末账面净资产仅为358,284.27万元;此外,公司于2015年8月刚刚恢复上市,随着公司规模及主营业务的快速扩张,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同时,虽然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总额为50亿元,但是公司流动比率大于1,流动资产足够覆盖流动负债。
2、公司资金状况及短期偿债能力预期能得到增强
2015年8月份公司顺利恢复上市以来,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公司融资能力得到回升,已逐步恢复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陆续获得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目前取得授信总额已达人民币61亿元。同时,随着公司差异化商业模式的深化、产品线的丰富、海内外销售渠道的扩张,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以进一步提升,不仅能增强内生造血能力,亦能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资金状况以及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